(拼音T)第七篇
病名。即痰邪癖聚于胸胁之间所致病证。《诸病源候论·癖病诸候》:“痰癖者,由饮水未散,在于胸府之间,因遇寒热之气相搏,沉滞而成痰也。痰又停聚,流移于胁肋之间,有时而痛,即谓之痰癖。”与此病相类者,另有饮癖,均属痼疾。参见饮癖条。
病机名。见《证治准绳·幼科》。指小儿乳食停滞,或为暑湿所侵,化热灼液成痰,因循日久,结为顽块。为?J(鼻合)的病因。详?J(鼻合)条。
病证名。《厘正按摩要术》:“小儿痰壅气塞,呀呷作声;甚至痰漫窍闭,如痴如迷;甚至痰塞喉间,吐之不出,咽之不入,在小儿为尤多。”治宜豁痰开窍,用涤痰汤加减。推拿:分阴阳,推三关,退六腑,推肺经、心经等。针刺天突、内关。
即痰迷心窍。详该条。
病名。瘰疬之一种。见《外科正宗》卷二。该病多因寒热不调,饥饱喜怒失常,致使脾失健运,生痰结核而在。症见初起肿块形如梅、李,可生于腋下等处,亦可遍及全身,久则其色微红,后可破溃,然溃后易敛。治宜行气豁痰消瘀。用芩连二陈汤加味。
病证名。一名痰泻、痰泄。《症因脉治》卷三:“或泻或止,或多或少,或下白胶如蛋白,腹中漉漉有声,或如雷鸣,或两肋攻刺作痛,此痰积泄泻也。”参见痰泻、痰泄条。
病证名。见《丹溪心法·咳嗽》。指湿痰、食积之火凌肺而致之咳嗽。可以青黛、栝楼为主,配合其他化痰消食之品治疗。参见痰嗽、食积痰嗽条。
病证名。系痰积中脘引致之发热。《金匮翼·痰积发热》:“其脉弦滑,其证胸膈痞塞,背心疼痛,《活人书》所谓中脘有痰,令人憎寒发热,状类伤寒,但头不痛、项不强为异。”参见痰积、发热条。
病证名。属肺痨中的一种证型。《红炉点雪》卷三:“夫痨者劳也。以劳伤精气血液,遂致阳盛阴亏,火炎痰聚。因其有痰有火,病名酷厉可畏者,故今人讳之曰痰火也。”参见痨瘵等条。
病状名。指痰带青而多泡沫,多为肝经风痰;痰多白沫,无力作咳,咳则气促,多属肺虚。
病证名。指痰浊壅肺而致之气喘。《金匮要略·肺痿肺壅咳嗽上气病脉证并治》:“咳逆上气,时时吐浊(吐浊,指吐出稠粘痰),但坐不得卧,皂荚丸主之。”这是有关痰喘证治的早期记载。常兼见喘息有声,咳嗽,咯痰粘腻不爽等证。宜祛痰降气。《医学入门·痰类》:“痰喘,必有痰声。风痰,千缗汤或合导痰汤;痰气,苏子降气汤、四磨汤;食积湿痰,古二母散、神保丸、大萝皂丸。”《景岳全书·杂证谟》:“痰盛作喘者,虽宜治痰,如二陈汤、六安煎、导痰汤、千缗汤、滚痰丸、抱龙丸之类,皆可治实痰之喘也。然痰之为病,亦惟为病之标耳,犹必有生痰之本。故凡痰因火动者,必须先治其火;痰因寒生者,必须先去其寒。至于或因气逆,或因风邪,或因湿滞,或因脾肾虚弱,有一于此,皆能生痰。使欲治痰,而不治其所以痰,则痰终不能治,而喘何以愈哉。”又:痰喘因于气郁者,用温胆汤;因于火动者,宜用清膈煎;痰见而肺气壅塞者,用蠲痰疏气汤。参见喘证及有关条目。
病名。系指痰火流行凝注舌下,结成泡肿,绵软石硬,有妨言语,作痛不安的病证。治宜内服二陈汤,外吹冰硼散。参见痰包条。
病名。系指舌下生痰包,绵软不硬,作痛不安,甚或流出黄痰的病证。故又名舌下痰包。本病之病因《外科正宗》卷四认为是:“痰饮乘火流行凝注舌下,结而匏肿而成。”治宜清热化痰,方用黄连温胆汤加减。可与重舌条互参。
指致病因素、病理性产物,有时则指病证。《医碥》卷二:“痰本吾身之津液,随气运行,……苟气失其清肃而过于热,则津液受火煎熬,转为稠浊;或气失其温和而过于寒,则津液因寒积滞,渐至凝结,斯痰成矣。”《医林绳墨》卷二:“痰者,人身之痰饮也。人之气道贵乎清顺,其痰不生,设若窒塞其间,痰必壅盛。或因风、寒、暑、湿、热之外感;或因七情、饮食之内伤。以致气逆液浊,而变为诸证之所生焉。”痰可演变为多种病证。参见有关条目。
明代女医家(1461-1556年)。一作杨谈元贤。无锡(今属江苏)人。祖父母均通医,少时即得指点,渐通医学。临证每获奇效。女眷患疾,多络绎求治,后医名大震。五十岁时,将祖传医术参以己验,撰成《女医杂言》一卷,今有明万历年间刊本。
清初儿科学家。字心揆,一字黄郛。其先原为浙江嘉兴人。自其祖始迁居梅里(今江苏无锡)。世业医,继祖业,于儿科造诣颇深。着有《诚书》(一作《幼科诚书》)十六卷(1661年)。该书对儿科诸病辨证甚详,方药切于实用,作者于论证审病亦颇有发挥。如对四证(惊、风、痰、热),八候(抽、搦、掣、颤、反、引、窜、视)之辨,言简意明等,于儿科临床有一定指导意义。尚有《诚书痘疹》三卷行世。
南北朝北魏医僧。一作昙峦。雁门(今山西代县)人。净土宗高僧。10多岁在五台山出家,披阅内外经典。注释《大藏经》时患“气疾”,乃外出求医。至江南,从陶弘景习方术,得《仙经》十卷,携经北返,如法修炼,终因“调心炼气,对病识缘”而“名满魏都”。着有《调气论》、《论气治疗方》、《疗百病杂丸方》、《调气法》。《服气要诀》,均佚。
病名。见《外台秘要》卷十四。即瘫痪。详该条。
病证名。又名瘫痪风。见《外台秘要》卷十四。指肢体痿弱不用的病证。《医贯·中风论》:“瘫者坦也,筋脉弛纵,坦然而不举也;痪者涣也,血气涣散而无用也。”多因肝肾亏虚,气血不足,复因风、寒、湿、热、痰、瘀等邪气侵袭经络所致。症见四肢痿废,不能运动,轻则手足虽能活动,但肢节缓弱无力,须靠扶持方能运用。治宜审察病因,采用药物、针灸、推拿等综合疗法。若一侧肢体偏废不用,称为偏枯,亦称为半身不遂。下肢瘫痪,属于半肢风的范畴。参见偏枯、半身不遂,左瘫右痪、半肢风等条。
病名。见《肘后备急方》卷三。一作摊缓风。即摊缓。详该条。
病证名。见《太平圣惠方》卷二十。即摊缓、瘫缓风。参见摊缓等条。
养生著作。十六卷。元·王中阳撰。撰年不详。书名取义于《庄子》“宇泰定者发乎天光”及同书《养生主》篇。书中以道家养生观点阐述人生由父母媾精,至孕育、婴幼、童壮、衰老诸阶段的生理调摄、疾病治疗,以及五运六气、病因、诊断等内容,并附载了一些验方。现存明刻本。
生理学名词。系经脉生理特点。出《灵枢·根结》。太阴主三阴之表,故为开。
病证名。三阴头痛之一。见《兰室秘藏·头痛门》。太阴经虽不上头,然痰与气逆壅于膈,头上气不得畅,亦可见头痛。故太阴头痛必有痰,体重或腹痛,为痰癖,其脉沉缓,治以苍术、半夏、南星为主。参见头痛、三阴头痛条。
阴?F别名。指照海穴。《外台秘要》:“太阴?F二穴,在内踝下向宛宛中是。”
经穴别名。出《铜人腧穴针灸图经》。即漏谷。见该条。
六经厥之一。见《三因极一病证方论·叙厥论》。证见腹胀,后闭,食为寒呕。参见六经厥条。
①经脉名称之一。有阴气旺盛的意义。因为其位于三条阴经的最表层,故《素问·阴阳离合论》有“太阴为开”之说。参见手太阴肺经、足太阴脾经条。
②小儿面部望诊的部位。即文台外侧稍上之处。《奇效良方》:“太阴上红脉现,伤寒之候,主壮热鼻塞。”参见文台、武台条。
③经外穴名。出《外台秘要》。在小腿内侧,内踝上8寸,胫骨内侧缘后凹陷中。主治脚气。直刺0.5-1寸。艾炷灸3-7壮;或艾条灸5-15分钟。
④经穴别名。出《外台秘要》。即中都。见该条。
⑤推拿穴名。出陈氏《小儿按摩经》。即右侧太阳穴。能发汗或止汗。《保赤推拿法·分推太阳穴太阴穴法》:“太阴穴在右眉外梢。”《幼科铁镜·面各穴图》:“太阴,女重揉此穴发汗,男揉此止汗。”
运气术语。出《素问·六微旨大论》。指既为天符、又为岁会之年,即司天之气,中运之气和岁支之气三者会合。戊午、乙酉、己丑、己未均属太乙天符年。
经穴名。出《针灸甲乙经》。《千金要方》作太一。属足阳明胃经。在上腹部,当脐中上2寸,距前正中线2寸。一说去任脉三寸(《针灸甲乙经》)。布有第八、九肋间神经分支,第八、九肋间动、静分支及腹壁下动、静脉分支。主治胃疼,腹胀,心烦,癫狂等。直刺0.8-1.2寸。艾炷灸3-7壮;或艾条灸5-15分钟。
古代医生的一种职称。南北朝时期北魏太医署中始设太医助教,职在太医博士之下,官阶从九品中。其主要职责是协助太医博士对医学生传授医学知识。其制在当时已传入朝鲜。
元代医官名。其职始设于元至治二年(公元1322年)。一般设二人,是太医院中掌管印章的低级官员。
元代医官名。始设于元至治二年(公元1322年)。设1人,官阶为正八品。该职往往兼管架阁库的收发物品工作,为太医院中低级官员。
金、元、明、清医官名。金代始设太医院,太医院的最高长官为提点,下设院使,从五品。元代在至元二十二年(公元1285年)设置院使二人,位在提点之下。至治二年(公元1322年)定置院使一十二员,正二品。明代,太医院院使取代了太医院令的最高医官地位,其官阶为正五品。清代太医院的最高长官是太医院院使,其官阶为正五品。
元、明、清三代官名。元至治二年(公元1322年)始设院判一职。共二人,官阶正五品,位在院使、同知、佥院、同佥之下。明、清时期,院判职在院使之下,两代均设二人,正六品。院判的职责是协助院使掌管医疗事务。
元代医官名。其职始设于元至治二年(公元1322年)。一般设二人,为太医院中负责翻译事务的低级官员。
元代医官名。其职始设于元至治二年(公元1322年),一般设七人。主要职责为通知联络具体事务,是太医院中低级官员。
元代医官职称之一。始设于元至治二年(公元1322年)。一般设二人,官阶正三品,位在院使之下佥院、同佥、院判之上。其主要职责是协助太医院院使掌管医事。
元代医官名。始设于元至治二年(公元1322年)。一般设二人,官阶正四品,位在院使、同知、佥院之下院判、经历等职之上。协助院使工作。
元代医官名。始设于元至治二年(公元1322年)。共2个,官阶为正八品以下,主要职责是办理太医院中的一般事务,属于太医院中之低级官员。
金、元时期医官名。此职始设于金代,为金元时期太医院中的最高医官,主管太医院各种行政事务及宫廷医药大事,金代太医院提点官阶为正五品,元代太医院提点为正二品。元代太医院最高医官名称变化较大,详该条。
元代医官职称之一。此职设于元至治二年(公元1322年)。一般设二人,官阶从三品,位在院使、同知之下同佥、院判之上。主要职责是协助院使掌管医事。
金代医官职称之一。其官阶一般为从八品,位在提点院使、副使之下,其职责是协助提点、院使掌管医药方面的事宜及太医院行政事务。
元代医官名。为太医院内低级官员。一般设八人,其选任及待遇,政府规定要在各部令史并相应职官内选取。若系省部发去,考满同诸监令史,拟正八品,自用者降等任用。太医院令史一职始设于元至治二年(公元1322年)。
明、清两代医官名。明代太医院内一般设吏目十人,其职位一般在院使,院判之下御医、医士之上。官阶一般为从九品。清代太医院一般设吏目三十人(八品十五人,九品十五人)。其职位在院使、院判、御医之下,医士、医员之上。
元代医官名。其职始设于元至治二年(公元1322年)。一般设二人,官阶从七品,位在同佥、院判之下,都事、照磨之上,是太医院中负责日常事务的中级官员。
金代医官名。此职之设与医学教育有关。金代太医院兼有医学教育的功能,当时医学分十科,某一科的医学生达到十人时,则设管勾一人,负责教学工作。选精医术者充任。地方医学此时也有管勾的设置,管勾的官阶一般为从九品。
金代医官职称之一。其职位仅次于太医院提点和院使。官阶为从六品,协助提点和院使掌管医药行政事务。
元代医官名。始设于元至治二年(公元1322年)。共2人,官阶从七品,属于太医院中的低级官员。
古代医疗机构名称。是专为上层封建统治阶级服务的医政及医疗保健组织。太医院始设于金代,隶属于宣徽院。太医院的最高长官是太医院提点(正五品),下设使,副使,判官等,“掌诸医药,总判院事。”此外,太医院中还设管勾主管医学教育,另还设有各种名称的太医和医官。元代太医院。秩正二品。开始时长官为宣差,后改为尚医监、太医院提点等。其行政隶属于宣徽院。最高长官之下设院使、副使、判官等名目。元代太医院掌管一切医药事务,官员品秩普遍高于任何朝代。明代也设有太医院,其长官初始称作太医院令,后改称院使。明代在北京和南京各设一个太医院,但是北京设置的太医院是最高医药管理机关,设有最高医政长官院使,下设院判。而南京太医院只设院判不设院使,以便服从于北京太医院的领导。清代只设一个太医院,院使正五品,总揽医药行政及医疗大权,清初,御药房也划归太医院管理,全国医官统一由太医院差派、考核、升降,从而加强了统一领导。但这种体制未能坚持下去,礼部管生药库,总管太监管御药房,削弱了太医院的功能。清朝中晚期,医政管理较为混乱。总之,从金至清,太医院作为全国性医政兼医疗的中枢机构延续了七百多年。
隋唐时期医官名。为隋唐时太医署中最高的长官。共2人,官阶从七品下,全面负责太医署中医疗和教学工作。隋唐前后太医署的最高长官都称太医令。见太医令条。
隋唐时期医官名。其职位仅次于太医署令。官阶一般为从八品下,共设二人,其主要职责是协助太医署令掌管太医署之工作。隋唐前后的太医署丞均称为太医丞。见太医丞条。
古代医疗机构名。我国早在西晋时期就设有医政管理兼医疗的机构-医署。北魏因袭西晋医署不改,而刘宋稍易其名为太医署,因此,太医署之名从南北朝刘宋始有。两晋南北朝时期的太署(包括医署)是全国最高的医政管理及医疗保健机构。医署在西晋时隶属宗正,东晋及南朝各代,太医署隶属门下省,相沿二百多年。北齐时改革医政,创立了太常寺管理太医署、门下省管理尚药局的分管体制。太医署在隋唐时尤其是教学功能不断加强,已成为世界医学史上最早的医学校。隋唐时太医署属太常寺,在校师生达300多人,由医学、药学、行政三部分人员组成。医学教育分为:医、针、按摩、咒禁,其中医又分为体疗、疮肿、少小、耳目口齿、角法。各科的课程安排、考试制度、升、降、留、退等都有一定规范。教师职称有博士、助教、师、工等之不同。北宋初袭太医署制,但不以医学教育为主要职能。淳化三年(公元992年)太医署改名为太医局;医学教育功能逐步恢复。太医署之名称从此之后不复沿用。金、元、明、清时期,医政管理兼医疗机关名改称太医院。
古代医政官员名。太医令丞包括太医令和太医丞。令为长官,丞为助手。因为令和丞都是主管医药行政的高级长官,故或合称为令丞,杜佑《通典》载:“秦有太医令丞主医药”非太医令和太医丞之外别有太医令丞一职。参见太医令条。
古代医官名。指掌管医事行政的最高长官。此职之设,最早始于战国时的秦国,秦并天下,此制因袭。“秦制爵二十等以赏功劳”,太医令的爵位在八等或以下(秦爵等级数大者官位大)。西汉时期设有两种太医令,一属太常,一属少府。太常太医令掌管卫生行政及管理宫廷太医,以致由此职逐步演进为后世的太医署,太医院等医政管理机构;而少府太医令则具有保管、储藏皇宫中药品的职责,后世演化为尚药局。由秦至宋,历代都设有这一官职,但在各代,名称职责稍有差异。辽、金、元、明、清时期,相当于太医令职责的医官仍设,但称谓已变。太医令下一般设有太医丞等医官作为助手,因此,有的文献则合称为太医令丞。
宋代医官名。北宋熙宁年间,太医局曾一度设提举一人总管该局工作,其职在太医局判局之上,与设置太医局令时令的职权相等。



